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4-12-24 点击数量:0

  大 昌〔2014〕18号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分公司、相关科室、项目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123号”、“建质124号”、“建市108号”、“建市118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舟山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建发〔2014〕208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努力把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二、 组织管理

  集团公司质量治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方阿忠

  副组长:舒平国、乐慧敏、柴泽民、蔡裕祥、戴伟忠、岑国锋

  成 员 :郑 芬、陈亚龙、郭隆海、傅 波、沈慧芬、郑怀彬、兰文军、方伦富、乐飞轮、朱金宝、张正平、钱建初

  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质量科,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各分公司成立执行行动小组,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各分公司的治理行动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执行,项目管理部和各分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三、 时间节点安排

  根据大昌建设集团《工程质量治理二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团公司将分四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分公司都要围绕此次节点开展行动。

  (一)方案策划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各分公司的治理行动。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住建局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住建局“两年行动的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查找质量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调研在建工程项目,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2014年11月10日前各分公司将管理计划报集团质量科。

  (二)行动实施阶段(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

  有针对性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排查主要分为各分公司自查和集团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两个层面。自查主要针对在建项目的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分包单位质量管理风险控制、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质量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控制、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彻底排查,重视管理制度落实,稳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推进,针对第一、二阶段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未能整改到位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检查治理,总结阶段性治理成果,对活动开展薄弱的分公司和项目提出全面推进要求,专人负责整改,集团公司质量科实施督查。

  (四)总结考核阶段(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

  各分公司要对前阶段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照检查治理行动的效果,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施工项目的承发包情况,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行为,劳务人员培训管理进行考核总结,考核负责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制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和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各分公司将治理行动的总结报告于2016年6月底前报集团公司质量科,各分公司结合此次整治行动不断完善符合行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增强员工质量责任意识。

  集团公司质量科对行动期间始终未整改完成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治理行动中检查整改落实到位,自身管理改进到位的分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四、 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分包队伍合法经营管理

  认真学习领会“建市118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检查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抓紧治理,限期整改,逐步有效遏制工程中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二)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检查制度,检查整改,形成闭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现场监管有限机制,重点考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相应组织保障机制;发现管理中的短板深入开展工作,加大对分公司质量管理,落实好质量安全责任制、管理规章和操作规程。

  (三)全面落实施工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以建筑质量、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从事工程管理工作;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和媒体报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治理行为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及时上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项目管理,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过程监督

  加大对项目管理人员利用建设活动降低质量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督查力度,项目经理要认真执行“住建部建质123号文”关于《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要求,合理配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按标准施工。

  (五)认真治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问题

  要认真对工程实体质量通病进行检查;狠抓混凝土现场随机抽检和不规范作业行为;加强混凝土后期的养护;对地下、屋面防水渗漏、回填碾压不实等质量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做到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半成品等进行检验,不合格不能使用;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

  做好隐蔽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过程验收;做好起重机械、模板支架、脚手架、基础边坡等使用前的验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强化过程控制,落实方案执行

  公司质量部门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紧紧抓住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建立项目质量控制点;运用科学的施工方法和检测手段进行动态施工质量管控。

  推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和三级技术交底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后才能实施。

  (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工程质量信息管控

  进一步组织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取证及继续教育,项目开工前质量岗位培训工作;构建起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长效培训机制。建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项目动态质量管控发展过程,完成注册人员,工程项目信息库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数据库对接工作。

  五、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公司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集团部署,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由分公司及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落实责任;部署行动方案;提出整治措施;全面推进此次治理行动。

  (二)落实集团要求,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住建局及集团工作要求,围绕工作重点,点面结合,在认真做好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抓制度、抓体系、促落实。

  各分公司及项目要按照集团行动的方案,做好每一阶段治理工作,对转包违法分包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着重落实整改。

  (三)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治理工作

  与企业和项目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认真接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对检查出来问题要虚心接受,抓紧整改,力争全面达到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凡受到地方政府通报批评的分公司和项目,集团将追究领导责任。

  (四)做好总结和创新提升工作

  对治理行动查处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实体等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整改,并比对住建局要求,对全面强化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强化分包管理,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创新新的工作思路和管理制度,以高效的工作质量全面推升治理行动。

  在此次全国性的工程质量整治行动中,各分公司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和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程项目质量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质量治理   实施方案   通知

  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9日印发

 

 

     相关内容链接:

       1.关于印发《舟山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

    3.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释义的通知

    4.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5.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7.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毅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和落实会议上的讲话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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